2018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章节预习题:第二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15
中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1.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发由后的承诺通知不得撤回 B.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视为新要约 D.承诺的内容可以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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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思路】承诺通知可以撤回;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 根据《合同法》,下列变更中属于新要约的是( )的变更。
A.要约确认方式 B.合同文件寄送方式
C.合同履行地点 D.承诺生效地点
【答案】C
【解题思路】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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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期限自要约发出时开始计算
B.承诺通知一经发出不得撤回
C.承诺可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D.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答案】D
【解题思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根据我国《合同法》,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B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由非格式条款提供方负责解释
C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由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确定争议解决办法
D 就格式条款发生争议的,应由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确定争议解决办法
答案:A
解析: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 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格式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有利于保证合同双方的公平权利
B.《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适用于格式合同条款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做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答案】B
【解题思路】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此外,《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同样适用于格式合同条款。
6.下列情形中,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因自然灾害,当事人无法执行签订合同的计划,造成对方的损失
B.当事人双方串通牟利签订合同,造成第三方损失
C.当事人因合同谈判破裂,泄露对方商业机密,造成对方损失
D.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拒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使合同无法履行,造成对方损失
【答案】C
7. 根据《合同法》,下列各类合同中,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是( )。
A.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D.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
【答案】C
【解题思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8.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合同包括( )的合同。
A.损害集体利益 B.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BD
【解题思路】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于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