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西医助理医师卫生法规考点:第三单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5-08
中第三单元 执业医师法
考点1 考试和注册
报考资格
执业报考资格 |
本科以上 |
试用期满一年 |
专科 |
助理后二年 | |
中专 |
助理后五年 | |
助理医师报考 |
专科及中专 |
试用一年 |
中医类学徒 |
无 |
满三年或多年,考核合格可以报考,但内容不同 |
考点2 执业医师的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
医师权利——我可以做什么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执业权(履行职责和获取相应条件)
给你权利,不是滥用!所有后面还得学习执业规则!
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科研权。
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尊严和人身安全权。
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报酬权。
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参与权、建议权。
下列各项,属于《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医师的义务是
A.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B.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C.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D.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E.参与学术团体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执业医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考点3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除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外,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要赔钱
行政责任——要处分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理机关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 |
处理意见 |
一般违法 |
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
情节严重 |
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 |
构成犯罪 |
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