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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系统备考:中医基础理论10.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07

  第五节 扶正与祛邪

  (一)扶正与祛邪的概念

  1.扶正:是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邪及康复能力的一种治疗原则。

  2.祛邪:是祛除邪气,消解病邪的侵袭和损害、抑制亢奋有余的病理反应的一种治疗原则。

  (二)扶正与祛邪的辩证关系

  (三)扶正祛邪的运用

  1.运用原则

  (1)攻补应用合理:即扶正用于虚证,祛邪用于实证;

  (2)把握先后主次:即对虚实错杂证,应根据虚实的主次与缓急,来决定扶正祛邪运用的先后与主次;

  (3)扶正不留邪,祛邪不伤正。

  2.具体运用方式

  (1)单独运用

  ①单用扶正:适用于虚证(包括真虚假实证)。具体运用时,应分清虚证的病位和病性(即分清虚证所在的脏腑经络等部位及其精气血津液阴阳中的何种虚衰),以便有针对性地治疗;还应掌握用药的峻缓量度(虚证一般宜缓补、平补,少用峻补,以免造成“虚不受补”的情况)。

  ②单用祛邪:适用于实证(包括真实假虚证)。具体运用时,应辨清病邪的性质、强弱、所在病位,而采用相应的治法;还应注意中病即止,以免用药太过而伤正。

  (2)同时运用(即攻补兼施):适用于虚实夹杂,不能单用扶正或单用祛邪的病证。在具体运用时,应根据正虚和邪实主次的不同,来决定扶正与祛邪的主次。

  ①扶正为主,兼祛邪:适用于以正虚为主的虚实夹杂证(即虚中夹实证)。举例。

  ②祛邪为主,兼扶正:适用于以邪实为主的虚实夹杂证(即实中夹虚证)。举例。

  (3)先后运用:适用于虚实夹杂,但不允许扶正与祛邪同时合用的病证。通常有以下两种运用方式:

  ①先扶正,后祛邪(又称为“先补后攻”):适用于正虚为主,不耐攻伐,兼用祛邪更伤正气的病证。举例。

  ②先祛邪,后扶正(又称为“先攻后补”):适用于两种情况:a、以邪气盛为主,虽有正虚、但尚耐攻伐,兼用扶正反会助邪的病证。b、正虚不甚,邪势方张的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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