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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共卫生助理医师考试《环境卫生学》讲义:第四章第九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20

  第九节 大气卫生标准

  (一)大气卫生标准的概念

  大气卫生标准是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法定最高限值。它是防止大气污染保护居民健康,评价大气污染程度,制订大气防护措施的法定依据。

  1.标准与基准

  基准(Criterion)

  是通过科学研究得出的对人群不产生有害或不良影响的最大浓度,是根据剂量一反应关系和一定的安全系数而确定的,不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人为因素,不具有法律效力。

  标准(standard)

  是国家对环境中有害因素提出限量要求和实现这些要求所规定的相应措施的技术法规。标准的制订是以基准为主要依据并且要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经过综合分析而制订的,并由国家管理机关批准颁布,具有法律的制约性的。

  2.两种最高浓度容许值

  我国的大气卫生标准规定了两种浓度的最高容许值,即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和一次最高容许浓度。

  一次最高容许浓度是指任何一次短时间采样测定结果的最高容许值。有些物质能使人或动植物在短期内(瞬间或20min内)出现刺激、过敏或中毒等急性危害,则该物质必须制订一次最高容许浓度,这是确保接触者在短期内吸入该物质不致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急性危害的上限值。

  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是指任何一天内多次测定的平均浓度的最高容许值。对一些有慢性作用的物质都应制订此值,亦即经过长时间(数月、数年)的持续作用也不致引起最敏感对象发生慢性中毒或蓄积现象以及远期效应的日平均上限值,在任何24小时内均不应超过,以达到防止污染物慢性和潜在性危害的目的。

  有些物质既能产生急性危害,又能产生慢性危害,则两种最高容许值都应制订。

  我国大气卫生标准以重量浓度(mg/m3)表示,即标准状况下 lm3空气中该物质的重量mg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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