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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2021年执业医师考试资格审核工作通知

来源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1-22

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海淀考点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相关通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所带来的感染风险,根据北京考区的统一部署,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海淀考点报名资格审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核

  (一)地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流程

  地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通过网上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登陆个人报名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无需至现场进行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关注系统内消息通知(见附件1,图14)按考点反馈信息要求重新修改上传资料;如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将报送考区进行复审;如在审核时间内未能上传或按要求修改材料的考生,将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2月8日

  考生在通过考点网上审核后,需由用人单位对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并统一收集本单位已通过考点审核考生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加盖单位公章)、2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同版,贴在通知单下端空白处)、单位承诺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以及考生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并于2021年2月22日—2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30),委派一名工作人员至海淀区卫生健康委412办公室。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第二章第七款第七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报名及审核流程

  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资格审核仍采用往年审核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无需上传材料,须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及两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至现场进行审核,如无特殊情况则与地方考生一致(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为减少人员聚集,需由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承诺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和考生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并由部队单位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在审核时间内携带全部考生材料来现场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第二章第七款第七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1年2月4—2月8日(周六、日正常审核;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确认地点:ATA国际认证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03号中科产业园1B楼)。

  二、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外籍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当地身份证)。

  2、学历证明(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上传出师证或确有专长证书)。

  3、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提供)。

  4、学历证明材料(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等)。

  5、学生证(在校研究生须提供)。

  6、试用期考核证明(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并加盖试用机构公章后上传;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并上传)或执业期考核证明(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须上传,见附件4)。

  7、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试用机构为军队医疗机构的考生无需提供)。

  8、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9、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9.1所有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均须上传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9.2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必须上传)。

  9.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5)。

  9.4《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申请加试必传,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见附件6)。

  9.5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没有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上传研究生院或院校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本科学历证明及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见附件7)。

  9.6台港澳居民及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表。

  9.7以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注:凡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1年必须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医学综合考试缴费后,方可在北京考区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四、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请于规定期限内在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技能考试通过后还需要二次网上缴费)。

  五、提示

  1、请考生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资料,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报名系统内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第二章第七款第七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2、关于网上支付的任何问题,考生可拨打易宝支付热线电话,或登录易宝支付选择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3、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请前来现场审核的人员提交健康承诺书(附件8)并认真阅读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疫情防控须知(附件9)。

  附件:1.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单位承诺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7.在读研究生证明

  8.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人员健康承诺书

  9.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04/auto4504_53332/auto4504/auto4504_53347/202101/t20210121_44490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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