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执业医师报名通知
来源 :广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2-14
中广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执业医师报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四川省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8号),现将广元市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详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的通知,有关内容登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nhfpc.gov.cn/ ;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时。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从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考口腔、公卫类及军队考生,报名地点在广元,考试地点在成都,网上报名“考点”选择“广元”。现场一律不进行补报。
三、现场审核:
(一)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8日—3月8日(双休节假日除外),各县(区)卫计局负责辖区内现场初审工作,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市卫生计生委注册的民营医疗机构)在广元市卫计委现场审核,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现场审核时间。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携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后,将生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此申请表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将不得进行信息变更。
2017年3月7日——10日,广元考点审核各县(区)卫计局报名点资料并汇总,上报省考区办公室复审。
各报名点上报审核资料到广元市考点的时间安排如下:
2017年3月7日:昭化区、苍溪县、朝天区;
2017年3月8日:旺苍县、青川县;
2017年3月9日:剑阁县、利州区;
2017年3月10日-3月11日:市上汇总报省上。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及排序要求: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各县审核资料的考生必须准备3套材料,市卫生计生委注册的医疗机构准备2套材料,“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内容要完整、清楚;
2、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4张(与网络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粘贴在A4纸上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按顺序分别放入2套材料内),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3、各报名点保留每位考生1套材料两张照片。
考生现场确认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按以下顺序排序;各县区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合格的资料及费用上报市考点,过期不后。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现场确认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三份装订在送往省上的资料中,一份装订在市上留存的资料中);此表由考生核对所填信息并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入学通知书、成绩单或者是毕业生登记册),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有效期至5月5日)。
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变更执业地点导致执业证上注册时间不够年限(大专2年,中专5年)的需要提供首次注册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由政务大厅出具加盖公章的首次注册时间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只限应届生)。
10、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
(1)、卫生院出具的该考生2016年8月31日前进入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证明;
(2)、乡镇卫生院出具的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
(3)、考生与医院签订的保证获取医师资格证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协议,同时这三项资料当地卫生局存档备案。
11、报考院前急救和儿科短线加试人员提交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的工作的试用证明,并打印《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加试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12、报考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按照原卫生部颁布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09]55号)的要求,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师承人员和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四、技能考试缴费:
临床、中医、公卫类别240元/人,口腔类别28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3]480号文件)。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6月23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27日
(三)口腔、公卫类及军队考生考试在成都进行。
注: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仍然由考生自行打印保管,考生网上报名后要记住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网报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打印准考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会在2017年5月和7月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通知准考证打印时。
七、注意事项:
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核对申请表,签字确认后将不得进行信息变更。报名结束后,未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者,网上填报信息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今年增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八、咨询电话:
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县(区)卫计局。旺苍县卫生局:0839-4202628,苍溪县卫计局:0839-5222894,剑阁县卫计局:0839-6601913,青川县卫生局:0839-7205731,朝天区卫生局:0839-8622079,利州区卫计局:0839-3213030,昭化区卫生局:0839-8732192,广元考点0839-3266804, 成都考点028-86610504。
附件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申请表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证明
附件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期间考核证明
附件4: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附件5: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考区代码 |
考点代码 |
类别 |
加试科目 |
序列号 |
考区: |
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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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
证件类型: |
民族: | |||
证件编号: |
出生日期: | |||
国籍: |
累计报考次数: | |||
报考学历: 学制: |
学习形式: | |||
毕业学校: | ||||
毕业专业: | ||||
毕业年月: |
毕业证书编号: | |||
在岗情况: |
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域: | |||
工作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 ||||
本人身份: |
现役军人: | |||
联系地址: | ||||
邮编编码: |
单位电话: | |||
家庭电话: |
手机: | |||
证书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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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证书年月: |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
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年月: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
如考试成绩合格是否申请授予所报考的医师资格: □是 □否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本人承诺: 2.所持身份证件在考试期间有效。 | ||||
考点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考点负责人签名: 考点盖章: 年 月 日 |
考区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考区盖章: 年 月 日 |
注:考试合格考生填写的本表连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予医师资格的证明文件一并存考生人事档案。
附件2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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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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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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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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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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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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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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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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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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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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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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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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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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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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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4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 □ 否□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5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
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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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通知 | >>国家医学考试网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试点通知 |
考试报名 | 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丨入口 |
报名须知 | 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须知(附现场审核材料) |
报名流程 |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指导手册 | 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考生指导手册 |
填表说明 | 2017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表填写说明对照 |
证明下载 | 2017年执业丨助理医师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下载 |
问题解答 | 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
信息修改 | 2017年起,执业医师报名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
报名费用 | 2017年各地执业医师报名费用汇总 |
现场审核 | 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丨地点汇总 |
一年两试 | 2017年起执业医师考试部分医师类别一年可考两次 |
考试规则 | 2017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则(笔试+机考) |
考试时间 | 2017年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6月17日-23日 |
笔试时间 | 2017年执业医师笔试时间8月26、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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