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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毒理学》考点总结:第二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03

  第二章 毒理学基本概念

  1)【定义】毒物: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就能干扰正常的生理生化过程或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永久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poison)。

  2)【定义】毒性:一种化学物质能够造成机体损害的能力,称为该物质的毒性(toxicity)。

  3)【定义】靶器官:外源化学物可以直接发挥毒作用的器官就称为该物质的靶器官。

  4)【定义】反应:指化学物质与机体接触后引起的生物学改变。分为量反应和质反应两类。

  剂量的定义和分类:是决定外源化学物对机体损害作用的重要因素。

  接触剂量(exposure dose) 又称外剂量(external dose)是指外源化学物与机体(如人、指示生物、生态系统)的接触剂量,可以是单次接触或某浓度下一定时间的持续接触。

  吸收剂量(absorbed dose) 又称内剂量(internal dose),是指外源化学物穿过一种或多种生物屏障,吸收进入体内的剂量。

  到达剂量(delivered dose) 又称靶剂量(target dose)或生物有效剂量(biologically effective dose),是指吸收后到达靶器官(如组织、细胞)的外源化学物和/或其代谢产物的剂量。

  5)【定义】LD50:半数致死剂量或浓度

  6)【定义】NOAEL:未观察到的损害作用剂量(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NOAEL);在规定的暴露条件下,通过实验和观察,一种物质不引起机体(人或实验动物)形态、功能、生长、发育或寿命可检测到的有害改变的最高剂量或浓度。

  7)【分类】毒作用:化学物质的毒作用(toxic effect)又称为毒效应。是化学物质对机体所致的不良或有害的生物学改变,故又可称为不良效应、损伤作用或损害作用。是其本身或代谢产物在作用部位达到一定数量并停留一定时间,与组织大分子成分互相作用的结果。 毒作用的分类:速发或迟发性作用 、局部与全身作用 、可逆与不可逆作用 、过敏性反应、特异体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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