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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医学微生物学》章节考点:第四章第四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02

  第四节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一、病原微生物的分类

  第一类: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动物与人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分级:根据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对人体、植物、动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主要通过气溶胶使人类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疾病,或对动物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的致病因子。通常有预防治疗措施。

  四级:对人体、植物、动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主要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或未知的危险的致病因子。没有预防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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