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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执业药师《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复习讲义:第二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15

  第二章 中药材生产与品质

  第一节 中药材的品种与栽培

  1、品种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2、中药有效成分多来源于次生代谢产物,不同品种的植物由于遗传特性的不同,合成与积累次生代谢产物的种

  类及量可能存在着很大差异。

  3、中药的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中药材的质量。

  4、一药多基原情况普遍存在。

  第二节 中药材的产地

  道地药材

  目前常用的道地药材包括:

  1.川药:主产地四川、西藏等。如川贝母、川芎、黄连、川乌、附子、麦冬、丹参、干姜、白芷、天麻、川

  牛膝、川楝子、川楝皮、川续断、花椒、黄柏、厚朴、金钱草、五倍子、冬虫夏草、麝香等。

  2.广药:又称“南药”,主产地广东、广西、海南及台湾。如阳春砂、广藿香、广金钱草、益智仁、广陈皮、

  广豆根、蛤蚧、肉桂、桂莪术、苏木、巴戟天、高良姜、八角茴香、化橘红、樟脑、桂枝、槟榔等。

  3.云药:主产地云南。如三七、木香、重楼、茯苓、萝芙木、诃子、草果、马钱子、儿茶等。

  4.贵药:主产地贵州。如天冬、天麻、黄精、杜仲、吴茱萸、五倍子、朱砂等。

  5.怀药:主产地河南。如著名的“四大怀药”——地黄、牛膝、山药、菊花;天花粉、瓜蒌、白芷、辛夷、

  红花、金银花、山茱萸等。

  6.浙药:浙江。如著名的“浙八味”——浙贝母、白术、延胡索、山茱萸、玄参、杭白芍、杭菊花、杭麦冬;

  温郁金、莪术、杭白芷、栀子、乌梅、乌梢蛇等。

  7.关药:主产地山海关以北、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如人参、鹿茸、细辛、辽五味子、防风、关黄柏、龙

  胆、平贝母、刺五加、升麻、桔梗、哈蟆油、甘草、麻黄、黄芪、赤芍、苍术等。

  8.北药:主产地河北、山东、山西以及内蒙古中部。如党参、酸枣仁、柴胡、白芷、北沙参、板蓝根、大青

  叶、青黛、黄芩、香附、知母、山楂、金银花、连翘、桃仁、苦杏仁、薏苡仁、小茴香、大枣、香加皮、阿胶、

  全蝎、土鳖虫、滑石、代赭石等。

  9.华南药; 10.西北药

  11.藏药:主产地青藏高原地区。如“四大藏药”——冬虫夏草、雪莲花、炉贝母、藏红花;甘松、胡黄连、

  藏木香、藏菖蒲、余甘子、毛诃子、麝香等。

  高频考点:新疆的雪莲,云南的三七,甘肃的当归,甘肃、青海的大黄,宁夏的枸杞,内蒙的黄芪、麻黄,江

  西的枳壳吉林的人参,山西、陕西的党参,河北的黄芩,河南的地黄,山东的金银花,阿胶,江苏的薄荷,安

  徽的丹皮,木瓜,浙江的玄参, 福建的泽泻,广西的蛤蚧, 辽宁的细辛,贵州的天冬、天麻、黄精、五倍子、

  杜仲、吴茱萸,四川的黄连、附子, 西藏的冬虫夏草。

  第三节 中药材的采收

  一、采收对药材质量的影响

  药材的采收年限、季节、时间、方法等直接影响药材的质量、产量和收获率。槐花在花蕾期芦丁的含量最高可

  达28%,如已开花,则芦丁含量急剧下降。

  二、药材的适宜采收期:一般以药材质量的最优化和产量的最大化为原则,而这两个指标有时是不一致的,

  所以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三、各类药材的一般采收原则

  (一) 植物药类:不同的药用部分,采收时间也不同。

  1.根及根茎类:一般在秋、冬两季植物地上部分将枯萎时及春初发芽前或刚露苗时采收,

  2.茎木类:一般在秋、冬两季采收,有些木类药材全年均可采收,如苏木、降香、沉香等。

  3.皮类: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如黄柏、厚朴、秦皮等。如杜仲、黄柏采用的“环剥技术”。

  4.叶类:多在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开花前或果实未成熟前采收 。

  5.花类: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开后采收,花类中药在含苞待放时采收的如金银花、辛夷、丁香、槐米等;在

  花初开时采收的如洋金花等;在花盛开时采收的如菊花、西红花等;红花则要求花冠由黄变红时采摘。

  6.果实种子类:一般果实多在自然成熟时采收,有的采收未成熟的幼果,如枳实、青皮等。

  7.全草类:多在植物充分生长,茎叶茂盛时采割,茵陈有两个采收时间,春季幼苗高 6~10cm时或秋季花蕾

  长成时。春季采的习称“绵茵陈”,秋季采的习称“花茵陈”。

  8.藻、菌、地衣类:不同的药用部位,采收情况也不一样。如茯苓在立秋后采收质量较好;马勃宜在子实体

  刚成熟时采收,过迟则孢子散落;冬虫夏草在夏初子座出土孢子未发散时采挖;海藻在夏、秋两季采捞。

  (二)动物类药:动物药因不同的种类和不同的药用部位,采收时间也不同。大多数均可全年采收,

  (三)矿物类药

  没有季节限制,全年可挖。

  四、采收的注意事项

  ①按需采药:采收时采大留小,采密留稀,分期采集,合理轮采。②轮采、野生抚育和封育相结合。

  第四节 中药材的产地加工

  一、产地加工的目的

  中药材采收后,除少数要求鲜用外,如生姜、鲜鱼腥草、鲜石斛等,要经过产地加工,其目的如下。

  1.除去杂质及非药用部位,保证药材的纯净度。

  2.按药典规定进行加工或修制,。

  3.降低或消除药材的毒性或刺激性,保证用药安全。 4.有利于药材商品规格标准化。

  5.有利于包装、运输与贮藏。

  二、常用的产地加工方法

  1.捡、洗:将采收的新鲜药材除去泥沙杂质和非药用部分,但具芳香气味的药材一般不用水洗。

  2.切片:较大的根及根茎类、坚硬的藤木类和肉质的果实类药材有的趁鲜切成块、片,以利干燥。如大黄、

  鸡血藤、木瓜。但对具挥发性成分和有效成分易氧化的则不宜切成薄片干燥,如当归、川芎等。

  3.蒸、煮、烫:含浆汁、淀粉或糖分多的药材,用一般方法不易干燥,须先经蒸、煮或烫的处理,则易干燥,

  同时使一些药材中的酶失去活力,不致分解药材的有效成分。但加 热时间的长短不等,视药材的性质而定,如天

  麻、红参蒸至透心,白芍煮至透心,太子参置沸水中略烫。有些动物药,如桑螵蛸、五倍子蒸至杀死虫卵或蚜虫。

  4.搓揉:如玉竹、党参、三七等。

  5.发汗:有些药材在加工过程中为了促使变色,增强气味或减小刺激性,有利于干燥, 常将药材堆积放置,

  使其发热、“回潮”,内部水分向外挥散,这种方法称为“发汗”,如 厚朴、杜仲、玄参、续断、茯苓(口诀:

  发汗不中断,玄乎!)等。

  6.干燥:除少数药材,如石斛、鱼腥草、地黄、益母草等,有时要求鲜用外,大多数药材经加工后均应及时

  干燥。(1)烘干、晒干、阴干均可的,用“干燥”表示。(2)不宜用较高温度烘干的,则用“晒干”或“低温

  干燥”(一般不超过60℃)表示。(3)烘干、晒干均不适宜的,用“阴干”或“晾干”表示。( 4)少数药材需

  要短时间干燥,则用“曝晒”或“及时干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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