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选调生考试基础模拟练习题(12.1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2-19
中1[多选题]我国五年发展计划属于的决策类型是( )。
A.程序性决策
B.战略决策
C.战术决策
D.风险性决策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战略是抽象的纲领性的,战术是具体的作战计划,我国五年发展计划不是战术决策而是战略决策。此外,五年计划是一种例行决策,有先例可参考且结构性较强,所以也是一种程序性决策。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
2[单选题]孩子感冒时,鼻子和嗓子里黏液是由感冒病毒引起产生的。而乳制品只是粘在了嗓子眼 里,让人感到有点不舒服。当孩子感冒时,可以继续给他提供牛奶或其他乳制品。由此可见( )。
A.食用乳制品可以减缓孩子感冒带来的不适
B.孩子感冒时不能食用乳制品
C.孩子感冒时的不适与食用乳制品无关
D.食用乳制品会增加嗓子里黏液的产生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第一步:抓住题干主要信息
第一句指出感冒时感冒病毒引起鼻子和嗓子产生黏液,第二句话说明乳制品只是粘在了嗓子眼,第三句说明孩子感冒仍可继续食用牛奶或其他乳制品,第二步:分析题干信息,结合选项得出答案由题干信息可知,孩子感冒时的不舒服跟食用乳制品无关,即选项C。A、D两项在题干中均未提及,题干只指出乳制品会粘在嗓子眼引起有些不舒服,没有说明能否减缓感冒带来的不适,也没有说明是否会增加嗓子里黏液的产生,属于无关选项;B项与题干的第三句相反。故正确答案为C。注意选项中 “感冒时的不适”指是由感冒引起的不适症状,区别于题干所提到的“乳制品粘在嗓子眼里,让人感到有点不舒服”。
3[单选题]刀耕火种的农业需要烧掉数亩森林,把植物的灰烬留在地上为以后三四年的粮食丰收准备丰富的肥料。然而,此后土地将逐渐失去养分,以至无法继续耕种,因此,又需要通过刀耕火种的方法来开垦新的土地,一切又要从头开始。由于热带大部分农业使用这种方法,因此,在这一地带的森林将最终被永久地根除。
上述论证以下面哪一项为假设?
A.热带森林用刀耕火种的方法修整过后不能很好地再生以恢复原貌
B.其他农艺方法不像刀耕火种方法这样对热带地区的环境造成破坏
C.热带森林本质上非常缺乏这一地区所固有的农作物的生长所需要的养分
D.刀耕火种的方法特别适合于热带地区的农业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这是一道前提型题目。题干主要介绍了“刀耕火种”的方法,结论是采取“刀耕火种”的方法,这一地带的森林将最终被永久地根除。若想得出这一结论,需要在刀耕火种与森林永久根除之间建立联系,使得推论成立。A项说明使用刀耕火种方法后森林就无法恢复原貌,久而久之森林将被永久根除,成为过渡性的前提,因此选择A项。B项说明其他方法对于森林破坏性小,增强了结论,但无法作为前提,因此排除;C项说明热带地区的森林缺乏农作物生长所需养分,与题目无关,故排除;D项削弱了论点,但无法作为前提,故排除。
4[单选题]在一次流感大流行中,研究人员到农场去探视,发现很多农民感染了流感。但有一家每个人都很健康,这家的女主人说在家里的每个房间都放了一颗没有剥皮的洋葱。研究人员观察后在洋葱上发现了流感病毒,因此得出结论,洋葱吸收了病菌,使这家人保持了健康。但也有专家认为,虽然洋葱是一种不错的蔬菜,但防流感的重任不能交给洋葱。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该专家的观点?
A.另有研究表明,大蒜同样具有预防流感的功效
B.流感病毒在大自然中存在了亿万年都没有灭绝,反而不断变异
C.如果身体健康、注意卫生,在空气新鲜且病原微生物密度极低的环境中,人感染流感的几率就小
D.这家人在流感流行期间每天都吃大量的新鲜蔬菜和水果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专家的观点是:该家人没有感染流感,并不是洋葱的原因。D选项说明这家人还吃了大量的新鲜蔬菜和水果,引入其他原因,为另有他因的削弱方法。因此答案选D。
5[单选题]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B.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
C.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D.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它是一种不明确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①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②没有以上人选或者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③代管人负责管理失踪人的财产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申请变更代管人。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可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子死亡宣告值日起消灭。
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有没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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