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7年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生招聘公告
来源 :绥中县政府网 2017-01-18
中辽宁2017年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生招聘公告
一、选调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执行;
2、男性,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为准);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
5、教师系统及2011年10月1日以后未经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8:30—13日17:00。
2、报名地点:县政府二楼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
1、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写作和行政能力测验(各占50%),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行政综合能力,临时出题,当场判卷、现场公布成绩。写作采取多人判卷取平均分的办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按选调人数的2:1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计算方法:(写作成绩*50%+行政能力测验*50%)*60%+面试成绩*40%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
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及考核合格者作为试用期人员,不合格则按成绩顺延。体检和考核均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四)录用
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关系暂保留原单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事关系调入县政府办公室;事业编制人员的,调入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和县政府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县人事考试中心 0429-612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