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知识考点(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13
中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
(1)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2)在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开标、答辩、记分、评标、定标等程序和方法上,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单位,禁止任何人、任何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利用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利益。
(3)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条件、程序、方法、过程、结果及相关信息应保持公开,而且是主动针对所有受众的,应使招标投标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保持高度透明,确保招标投标公平、公正地实施。
(4)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投标双方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求和相关法律规范实施招标投标活动,实事求是,守信践诺,准确履行招标投标义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人不得事先预定中标单位或设定不公平条件,不得在招标过程中以言行影响评标委员会或协助某一投标单位获得竞争优势;
2)招标人不得违反规定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