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卫健委2019年韶关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通知
来源 :韶关卫健委 2019-02-24
中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中省驻韶厂矿医院: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9〕8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以下简称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实践能力考试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形式、标准及考试效用
(一)全市符合申报201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历条件的人员,可参加2019年度实践能力考试。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考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职称;取得现岗位同档次职称后,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职称的,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2年。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二)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派遣,参加援外、援藏、援疆以及其它救灾、援建、国际救援等特殊援助任务,且援助任务为连续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当年的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在执行援助任务期间无法参加考试的,当年可免于考试,直接参加当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
(三)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男满58岁、女满53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不论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可申报当年度的高级职称评审,成绩当年有效,并作为当年度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2019年度实践能力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种。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五)自2011年起,实践能力考试只设成绩合格标准,不设优良标准。省卫健委将委托考试服务机构对原始考试成绩进行标准化处理,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
(六)自2011年起,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即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从参加考试的当年度起凭合格成绩连续3年可申报卫生系列相应级别的高级职称评审。
三、考试内容
实践能力考试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本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考试专业及级别设置
根据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情况及专业设置,考试共设置普通内科等100个考试科目(见附件1)。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两个级别。
考生应根据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专业必须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资格级别相一致。有执业注册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并已登记注册。多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报名考试。
五、报名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2019年2月15日至2月24日,考生可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报名点。考生提交后须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1份并签名。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博士学位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证书。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主任或副主任(中)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申报的职称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主任或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
4.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如在2019年度考试报名前尚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须提交保证书。
5.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提出申请,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转换系列及转换岗位评审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同时所有报名材料须提交复印件(需验印)至本考点备查。
(三)报考确认、资格审核及材料上报。
2019年2月15日-3月10日为各报名点、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工作的时间。其中现场确认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3月3日前各报名点将考生汇总名单、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按汇总名单顺序排序)报本考点,并将网上数据提交至考点。确认及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考生所在单位需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并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报名点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审核关。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4月20日。考生可于4月16日至4月20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
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
附件:1.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
设置一览表
2.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2月18日
附件1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序号 |
报 考 专 业 |
序号 |
报 考 专 业 |
1 |
普通内科(临床) |
51 |
推拿科(中医) |
2 |
心血管内科(临床) |
52 |
中医眼科(中医) |
3 |
呼吸内科(临床) |
53 |
中医耳鼻喉科(中医) |
4 |
神经内科(临床) |
54 |
全科医学(中医) |
5 |
消化内科(临床) |
55 |
中西医结合内科(中医) |
6 |
血液病(临床) |
56 |
中西医结合外科(中医) |
7 |
肾内科(临床) |
57 |
中西医结合妇科(中医) |
8 |
内分泌(临床) |
58 |
中西医结合儿科(中医) |
9 |
风湿病(临床) |
59 |
护理学(护理) |
10 |
传染病(临床) |
60 |
内科护理(护理) |
11 |
急诊医学(临床) |
61 |
外科护理(护理) |
12 |
康复医学(临床) |
62 |
妇产科护理(护理) |
13 |
老年医学(临床) |
63 |
中医护理(护理) |
14 |
重症医学(临床) |
64 |
儿科护理(护理) |
15 |
职业病(临床) |
65 |
放射肿瘤治疗学(临床) |
16 |
结核病(临床) |
66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17 |
皮肤与性病(临床) |
67 |
放射医学(临床) |
18 |
精神病(临床) |
68 |
放射医学技术 |
19 |
肿瘤内科 (临床) |
69 |
超声医学(临床) |
20 |
全科医学(临床) |
70 |
超声医学技术 |
21 |
普通外科(临床) |
71 |
临床营养 |
22 |
神经外科(临床) |
72 |
核医学(临床) |
23 |
胸心外科(临床) |
73 |
核医学技术 |
24 |
泌尿外科(临床) |
74 |
病理学(临床) |
25 |
骨外科(临床) |
75 |
病理学技术 |
26 |
烧伤外科(临床) |
76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27 |
整形外科(临床) |
77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28 |
肿瘤外科(临床) |
78 |
理化检验技术 |
29 |
麻醉学(临床) |
79 |
心电图技术 |
30 |
妇产科(临床) |
80 |
脑电图技术 |
31 |
计划生育(临床) |
81 |
病案信息技术 |
32 |
妇女保健(临床、公卫) |
82 |
输血技术 |
33 |
小儿内科(临床) |
83 |
医院药学 |
34 |
小儿外科(临床) |
84 |
临床药学 |
35 |
儿童保健(临床、公卫) |
85 |
中药学 |
36 |
口腔医学(口腔) |
86 |
环境卫生(公卫) |
37 |
口腔内科(口腔) |
87 |
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卫) |
38 |
口腔颌面外科(口腔) |
88 |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公卫) |
39 |
口腔修复(口腔) |
89 |
放射卫生(公卫) |
40 |
口腔正畸(口腔) |
90 |
卫生毒理(公卫) |
41 |
眼科(临床) |
91 |
传染性疾病控制(公卫) |
42 |
耳鼻喉(头颈外科)(临床) |
92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公卫) |
43 |
中医内科(中医) |
93 |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
44 |
中医妇科(中医) |
94 |
寄生虫病控制(公卫) |
45 |
中医儿科(中医) |
95 |
职业卫生(公卫) |
46 |
中医外科(中医) |
96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公卫) |
47 |
中医骨伤科(中医) |
97 |
地方病控制(公卫) |
48 |
中医皮肤科(中医) |
98 |
疼痛学(临床) |
49 |
中医肛肠科(中医) |
99 |
口腔医学技术 |
50 |
针灸科(中医) |
100 |
消毒技术 |
注:拟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的,可报考序号为55至58或47至53的合适专业。
附件2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 ||||||||||||||
用户名: |
条形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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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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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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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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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资格信息 |
执业类别 |
执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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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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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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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任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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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专业 |
拟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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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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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情况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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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学历 |
参评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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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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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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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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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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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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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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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人已仔细核对上述报考信息,并对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内容及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 ||||||||||||||
审核意见 |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报名点审核意见 |
考点审核意见 | |||||||||||
(公章) |
(公章) |
(公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生成,考生打印签字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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