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2019年海珠区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公告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9-02-22
中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海珠区报名点报名工作的公告
现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的公告》,网址如下:
根据公告要求,海珠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1、考生网上预报名后现场确认时间:2月22-25日(9:00-12:00,14:00-17:30)
2、集体报名:由单位人事干部带齐本单位所有报考材料,到海珠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地址:南洲路331号708,电话:84158682)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逾期不候。如委托考生代表前来办理集体确认手续的,请开具单位介绍信,注明本单位的总报考人数。恕不受理考生个人(分批)前来办理本人报名确认手续。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补交。同时所有报考材料须提交复印件(A4规格,经单位验印及审核签名,并按清单顺序排列)。
3、收费标准:按照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
4、如填写栏没有所在单位可选择,请将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信息(加盖公章)及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发送至组织人事科。
附市卫生健康网正文: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9〕85号)的精神,为做好广州考点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本考点的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与报考资格
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共设置100个报考专业(新增口腔医学技术、消毒技术2个专业,具体见附件1),各专业考试时间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资格:符合申报201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历条件的人员,可参加2019年度实践能力考试。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现岗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后,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2年。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二、报名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一)考生网上预报名。
工作期限:2019年2月20日~2月24日。
申报人可登陆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 )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然后按有关要求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以下材料除第1项《考试报名表》是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作为书面材料提交外,其余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的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同时所有报考材料须提交复印件(经单位验印,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至考点:
1.《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要求考生本人签名,加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及公章。
2.身份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4.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主任或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
5.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如在2019年度考试报名前尚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须提交保证书。
6.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三)现场确认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及报名点的设置。
1.现场确认工作时限:网上开放确认功能的时间为2月20日~2月28日(逢周六、日休息)。各报名点可以根据本身实际工作情况,对确认时间作适当调整,制订本报名点工作计划。请考生留意所在报名点的公告,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
2.报名点的设置及受理范围。
(1)下述单位单独设立报名点,受理本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广州市卫健委直属各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市民政局系统、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二中医院、省疾控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
(2)各区卫健局报名点:受理本局直属单位和辖区内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的集体报名。
(3)不单独设立报名点的其余省直、市直有关单位,请于2月22~28日(周六日除外),由单位人事干部带齐本单位所有报考材料,直接到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102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534号)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逾期不候。如委托考生代表前来办理集体确认手续的,请开具单位介绍信,注明本单位的总报考人数。不受理考生个人(含分批)前来办理本人报名确认手续。
3.报名点确认工作的http://www.gzmed.gov.cn/gzmed/ksps/201902/9617dab409cf4a52acb9583c3b2cdfea.s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程序。
工作人员在接到报考材料后,应即时审核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后将原件退回给单位或个人,留下复印件(须盖校对章);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符合报考资格者予以审核通过,资格不符者不予受理。然后收取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到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的单位可以直接刷银联卡缴费。
(四)报名点复审、上报数据及报考材料时间。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应再次对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立即通知考生并退回有关材料,其网上报名数据应予拒绝或删除。各报名点务必在3月1日24时之前提交报考数据,否则因不及时提交数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报名点上报至考点的材料包括:⑴报名系统上审核合格的报考数据已全部提交;⑵报考考生花名册;⑶考生报名材料(排列顺序须与花名册一致);⑷审核结果报告。其中⑴至⑶项中考生人数、姓名须一致,与考点交接时以网上数据为准。
3.各报名点上报合格材料的日期:2019年3月4日前。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补交。
三、考生现场确认之后的工作
考生可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20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按照粤卫办函〔2019〕85号通知精神,从2019年起,考区不再对高级实践能力考试报考资格进行集中审核,各考点和各报名点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审核关,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1.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和广东省人民医院等单位因各自设立高级评审委员会,因此上述单位报名点应对本单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负责,考点不再对上述报名点的材料进行审核,只负责接收数据和组织考试工作。
2.单独设立报名点的省直单位,因归属于广东省卫生系列高评委会评审,故应对本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起主要作用,有资格条件问题,应及时咨询上级主管部门(评委办或人事部门)。
3.归属于广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单位,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报名点和本考点办公室共同负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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