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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统计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广西自治区统计局 2018-05-24

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我区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文件规定,现就2018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8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各市、县(区)统计局和职改办共同负责当地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考生信息审核把关、上报、准考证发放、资格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各级统计局负责。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考试工作,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和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2018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8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均定为10月21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在统计岗位上工作,且遵纪守法者,均可按下列规定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博士学位。

  3.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必须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包括统计教育工作者、统计理论工作者、统计实务工作者、统计管理工作者以及分管统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6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称的“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工程师、讲师等。

  四、报名手续和费用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日至7月20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填写打印《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相片栏可直接彩色打印照片或粘贴照片;

  2、报考人员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均为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3、提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照片电子版(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底色为白色,像素295px×413px,大小约为10K,后缀为.jpg),照片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照片处理工具下载途径广西人事考试网首页“办事指南--资料及工具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统计局报名原则上只允许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驻邕区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南宁市统计局报名。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批准后,发放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3〕20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收费如下: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每人100元。其中报名费10元,每科考试费45元。

  高级资格考试55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45元。

  五、考点考场设置

  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分别设在南宁市和桂林市。南宁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考生到南宁考点参加考试,桂林市、柳州市、贺州市考生到桂林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5人以下不单独设置考场。

  六、考试大纲

  2018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将于5月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试大纲(word版下载)

  >>>2018年中级统计师考试大纲(word版下载)

  七、人员基本信息编制及报送

  (一)应考人员基本情况编制报送

  应考人员信息是考场设置、预订试卷、打印准考证、颁发资格证书的依据。各级统计局要认真做好应考人员有关信息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及时、准确上报应考人员基本情况。

  应考人员基本情况采用Excel上报(务必按照下发格式编制),Excel应包含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学历、出生年月、专业年限、身份证号、考试级别等8项信息。报送格式见《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名册表》,请各市统计局汇总本辖区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后,于8月3日前将电子版加密报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件地址:gxtjjrsc@163.com 。

  (二)合格人员证书信息编制报送

  各市统计局在自治区考办下发合格人员数据后一周内,补充相关信息,形成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数据库上报(务必按照下发的合格人员数据库格式编制报送)。

  八、考试纪律

  各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参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九、其它事宜

  (一)考试形式

  2018年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考试试卷均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作答,答题卡所需填写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和签字笔。高级考试试卷均为主观性试题,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及资料。

  (二)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等。

  (三)考试信息发布

  各级统计局在考试各环节工作中,要尽量为应考人员的报名、考试提供方便。要认真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报名、考试、办证期间,考生可登陆广西统计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

  附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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