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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师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点:统计调查方法的重大改革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04

  第二节 统计调查方法

  知识点一、统计调查方法的重大改革

  1994年7月20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的请示》,确定了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一)周期性普查

  周期性普查即根据事先确定的周期(5年或10年),通过逐个调查各个统计调查对象在一定时点上或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经济活动情况,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反映国情国力的统计数据的调查方法。

  (二)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即根据概率理论,从全体调查对象中随机抽取部分样本单位进行统计调查,获取样本单位数据,并据以推断总体情况的调查方法。

  (三)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

  全面调查是对构成调查对象总体的所有单位一一进行的调查,能够掌握比较全面、完整的统计资料,了解总体单位的全貌。

  (四)行政记录

  行政记录是指行政部门为实现管理、控制和服务等目的,通过办证、登记、审批等方式收集并保存的关于自然人或其他社会实体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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