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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层综合楼,地上2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90m,建筑面积为27760m2

来源 :焚题库 2022-07-13

简答题 某高层综合楼,地上2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90m,建筑面积为2776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0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1760m2。该建筑一至四层为商业用房,五至十层为办公用房,十一至二十五层为住宅,地下一层为停车库和设备房。办公楼层每层划分为3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设2部防烟楼梯间。该建筑按规范要求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等消防设施。在非消防负荷的第一级配电柜(箱)出线端设有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共20个。
业主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检测情况如下:
(1)在对设置在屋顶的排烟风机检测时发现,在风机房手动启动排烟风机,当消防联动控制器设置为手动状态时,操作关闭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无反应;当消防联动控制器设置为自动状态时,操作关闭该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自动停止。
(2)在对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检测时发现,在六层某一防火分区内触发2只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探测器所在防火分区及相邻防火分区内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除1处外均开启,对应的送风机启动;系统复位后,手动开启该层某前室内的常闭送风口,对应送风机未启动。
(3)手动切断六层某防火分区的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该区域所有消防灯具均进入应急点亮状态,25min后灯具自动熄灭,恢复该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主电源,模拟火灾触发2只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发现该层在疏散走道侧墙上有1只疏散指示标志灯未进入应急点亮状态,其余灯具均进入应急点亮状态。
(4)在消防控制室的电气火灾监控器上,发现六层照明供电干线上设置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报警,经询问得知此问题一直存在,查看系统后发现该探测器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值为300mA,检测到的剩余电流为400mA。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排烟风机自动关闭功能是否正常?为什么?如不正常,可能的原因有哪些?
2.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控制是否正常?为什么?
3.手动时送风机未启动的可能原因有哪些?送风机还有哪些控制方式?
4.六层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功能是否正常?其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应是多少?
5.六层发生故障的疏散指示标志灯没有应急点亮的原因有哪些?疏散方向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时应符合哪些要求?
6.报警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设置有无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参考答案:1.(1)不正常。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制排烟风机停止,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状态影响。
(2)可能的原因有:
1)该排烟防火阀和排烟风机控制柜之间未设置专用线路实现联锁控制,只是利用排烟防火阀的动作反馈信号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停止。
2)该排烟防火阀和排烟风机控制柜之间设置了专用线路,但该线路存在故障或是排烟风机控制柜内部故障。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5.2.2条规定,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手动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联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联锁控制是由各消防系统自身设备直接启动受控设备,不依赖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也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联锁控制通过专用线路实现。
该排烟防火阀的动作反馈信号能够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停止,说明消防模块和排烟防火阀自身没有问题,因此,应该是从排烟防火阀到排烟控制柜的联锁控制线路出了问题或是排烟控制柜内部故障。
2.不正常。因为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压送风机。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5.1.3条规定,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压送风机。
3.(1)可能
1)消防联动控制编程逻辑问题。
2)该送风口处安装的消防模块故障。
3)该送风口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有故障。
4)该送风口的控制装置、消防模块、消防联动控制器三者之间线路有故障。
(2)控制方式
1)现场手动启动。
2)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2只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常闭送风口开启,对应的送风机启动,说明送风机联动启动没有问题,因此,应该是编程逻辑、消防模块、送风口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或线路上有问题。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第4.5.1条规定,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时,应在接通电源前按以下顺序做好准备工作:应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应将任一备调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与消防联动控制器连接;应将备调回路的模块与其控制的受控设备连接。由此可知,联动控制回路涉及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模块和送风口控制装置及其之间的线路,其中任一个出故障都会造成送风机无法联动启动。
根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第4.2.2.9条规定,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通过手动或通过程序的编写输入启动的逻辑关系。消防联动控制器在自动方式下,如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在规定的逻辑关系得到满足的条件下,应在3s内发出预先设定的启动信号。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5.1.2条规定,加压送风机的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现场手动启动;②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③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④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4.(1)功能不正常
(2)其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55min。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3.6.6条规定,在非火灾状态下,集中控制型系统主电源断电后,系统的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联锁控制其配接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不应超过0.5h;系统主电源恢复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联锁其配接灯具的光源恢复原工作状态;灯具持续点亮时间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时间,且系统主电源仍未恢复供电时,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联锁其配接灯具的光源熄灭。因此,非火灾状态下,25min后自动熄灭属于正常功能,是为保证灯具的蓄电池电源在系统主电源断电后突发火灾时仍能满足相应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要求。
根据该标准第3.6.9条规定,系统自动应急启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作为系统自动应急启动的触发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后,应自动执行以下控制操作:控制系统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故2只探测器报警后,灯具继续点亮属于正常功能。题干中有1只灯具未进入应急点亮状态,因此,控制功能不正常。
根据该标准第3.2.4条规定,系统应急启动后,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上面规定的场所中,当按照该标准第3.6.6条的规定设计时,持续工作时间应分别增加设计文件规定的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故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应为30+25=55(min)
5.(1)可能原因
1)通信线路故障。
2)该灯具内部存在故障。
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联动编程错误。
(2)相关要求
1)应设置在距地面、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
2)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3)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
4)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应按照疏散指示方案指向疏散方向,并导向安全出口。
5)标志灯与转角处边墙的距离不应大于1m。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结构,如下图所示。由于灯具自带电源,故没有进入应急点亮状态,不应是电源线问题。考虑到只有1只灯具未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最大可能是该灯具自身故障或灯具通信线路出了故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联动编程一般都是成组编程方式,故编程错误可能性较小。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3.2.9条规定,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楼梯,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走道、楼梯两侧距地面、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应按照疏散指示方案指向疏散方向,并导向安全出口。根据该标准第4.5.11条规定,当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转角处的上方或两侧时,标志灯与转角处边墙的距离不应大于1m。
6.有问题。该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动作报警值设置过小,没有考虑供电系统自然漏流的影响,造成长期报警,应根据供电系统自然漏流情况调整动作报警值或在其下一级配电柜(箱)设置。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9.2.1条规定,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以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第一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在供电线路泄漏电流大于500mA时,宜在其下一级配电柜(箱)设置。根据该规范第9.2.3条规定,选择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计及供电系统自然漏流的影响,并应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探测器报警值宜为300~500mA。每个供电系统都存在自然漏流,而且自然漏流根据线路上负载的不同有很大差别,故随着电气线路的老化受损以及外界温度、湿度等条件变化,供电系统自然漏流也会增加,所以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动作报警值也应灵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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