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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教育局2020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 :延安市教育局 2020-06-19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0号)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延安的社会考生,以及2020年驻延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受疫情影响,各高校的复学情况各不相同,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延安籍外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符合认定条件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条件。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身心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本次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7月6日。

  2.报名方式及步骤: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延安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务必选择“延安市教育局(国考)”。

  (2)从2020年上半年开始,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将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体检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于2020年6月22日—7月6日,持本人身份证、《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见附件1,申请人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到延安市中医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至市教育局,凡未按规定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延安市中医医院地址:延安新区轩辕大道与德胜北路十字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具体人员名单及确认时间、地点安排在网报结束后于延安教育网http://www.yaedu.net/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前往确认,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确认方式: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用纸包好,并写清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7)按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按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对于提供虚假证件者,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3.确认流程:现场审核材料→签字确认→离开。

  4.注意事项: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延安教育网(http://www. yaedu.net/)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延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1-2160802

  附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延安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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