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条件
来源 :考试网 2018-03-23
中2018年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条件
2017年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已经考试完毕,考试通过的考生需要资格认定,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查看是否符合资格认定条件:
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条件详细内容:
申报条件 |
基本条件 满足下列认定范围之一,身体健康,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一)认定范围 1.青海省户籍; 2.人事关系在青海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持有青海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4.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人员 1.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 2.取得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颁发的《青海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省考人员); 3.2016年前(不含2016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师范类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具备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母语非汉语申请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申请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师范类毕业生无需参加考试,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再次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热点推荐: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进入网校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
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母语非汉语申请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申请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
如果你对报考条件中对应的学历要求还不是很清楚明白,你可以参考以下表格中对应的关系:
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学历要求 | |
---|---|
学历层次 | |
幼儿园 | 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小学 | 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初级中学 | 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 | 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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