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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06-1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并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2020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3.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期间,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以在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2020年6月11日—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需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核验或补充,同时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选择现场确认点

  申请人选择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下设的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确认材料(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确认范围

  时间:2020年6月22日-7月3日

  确认地点:庐山市行政服务大厅(教育体育局窗口)

  确认范围:我市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

  注意事项:

  1. 社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交庐山市行政服务大厅(教育体育局窗口)确认点。

  2.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期间,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以在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现场确认时,请申请人佩戴口罩,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1.2016年以前入学的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在高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报的需提供);

  ②学校实习鉴定表和学籍表各1份

  ③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2.非师范类毕业生、非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在高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报的需提供);

  ②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注意: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五、普通话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考试的人员可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报名(联系电话:0792-8220287)。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校普通话测试站报名。

  六、体检

  1.体检由庐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庐山市中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体检表由确认点提供)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

  七、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本机构严格按照教育部认定工作要求,在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并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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