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复习资料(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31
中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复习资料(9)
集体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
1.基本概念:是农村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地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2.权利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乡、镇。村公益组织等。
3.权利分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乡镇公益用地)。
4.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或程序:1)农用地使用权:承包经营。2)宅基地:申请、批准、分配。3)乡镇企业、乡村公益事业用地:申请、审核、批准、拨付使用。
5.集体土地使用权权能和权利限制:具有占有和使用权能,以用途和取得方式享有不同的收益和处分权能。一般情况下,承包经营权具有收益和一定的处分权能;公益用地没有收益和处分权能。
6.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土地被国家片征用(收);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需要而发生权利转移;不按用途或停止使用权利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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