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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要点提炼(1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22

  行政公开制度

  行政公开是指除依法不公开的以外,行政相对人有权了解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消息的制度。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情报公开制度情报公开制度适用于抽象行政行为领域。它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行政决定及行政机关据以作出相应决定的有关资料,行政统计资料,行政机关的有关工作制度,办事规则及手续等。所有这些行政情报资料,凡是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和复制。

  2.行政过程和行政决定公开制度行政过程和行政决定公开制度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领域。行政过程公开并不是要求行政机关将整个行政程序都让行政相对人参与或了解,而是在行政程序中几个决定或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和义务的阶段前后,让行政相对人有参与或者了解的机会。它主要包括表明身份、事先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以及听证公开等几项内容。行政决定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出有影响的决定,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从而使行政相对人获得行政救济的机会。如果应当公开的行政决定没有公开,该行政决定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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