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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代理合同特征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9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代理合同特征

  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特征

  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力就是另一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义务.

  (二)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是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取得权利的同时,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一方当事人取得利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的 代价;支付代价的一方必须取得相应的利益.这种代价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给付实物或提供服务.但一方取得的利 益与对方支付的代价,不要求在经济上、价值上完全相等,但应做到公平、合理,并应得到双方的认可.

  (三)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一般为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由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具有可查证、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等优点,因此,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双方权益,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一 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题目:关于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土地登记代理合同能有效保证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有利于维护土地登记代理市场的秩序

  C.代理事项是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客体

  D.土地登记代理人以代理人的名义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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