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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代理与土地登记代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05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代理与土地登记代理

  代理与土地登记代理

  1、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关系有如下法律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土地登记代理土地登记代理是指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受托权限内,为委托人提供土地登记咨询、代理等业务服务,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经营活动。土地登记代理是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的一种,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

  3、土地登记代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公正原则;

  (4)等价有偿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保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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