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代理与土地登记代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05
中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代理与土地登记代理
代理与土地登记代理
1、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关系有如下法律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土地登记代理土地登记代理是指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受托权限内,为委托人提供土地登记咨询、代理等业务服务,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经营活动。土地登记代理是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的一种,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
3、土地登记代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公正原则;
(4)等价有偿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保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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