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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02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1、基本概念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已登记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上新设定抵押权进行的土地登记。

  2、法律特征

  (1)设定受范围限制(掌握重点,尤其是对划拨、出让的土地的抵押!!!)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3、申请人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人为抵押人(土地使用者)和抵押权人。

  4、申请时限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抵押登记和实现抵押权。

  5、申请人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重点掌握)土地使用证;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土地估价报告;其他文件,包括:

  ①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抵押文件和处置时应交付的土地出让金数额;

  ②依法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证明;

  ③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

  ④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

  6、权属审核

  (1) 抵押和抵押权人应与抵押合同签订双方一致;

  (2) 对土地使用的审核;

  (3) 对抵押贷款期限的审核;

  (4) 对抵押贷款额的审核;

  (5) 对宗地部分抵押的审核;

  (6) 对一宗地多次抵押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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