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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土地证书核发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19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土地证书核发

  土地证书核发

  核发证书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注册登记结果,代表人民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证的过程。

  (1)核发对象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拥有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他项权利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所有证发给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农民集体;集体土地使用证发给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发给土地他项权利者。

  (2)核发程序 核发证书的程序是:通知——验证——发证。

  (3)证书更改 关于更改土地证书,凡是土地证书中用途、终止日期栏目内容发生变更以及设立、变更、注销土地他项权利的,注册登记后更改土地证书,在土地证书的记事栏进行记录,但记录不能超过三次。土地证书上其他内容变更的,须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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