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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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知识点(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25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有关部门登记 备案的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后,才能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土地登记代理人为委托人办理土地 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等业务,并按其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职业资格

  我国对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 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一)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家对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 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该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 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4 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 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2 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 相关工作满 1 年。

  土地登记代理人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 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登记。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 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 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土资源部负责编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组织命题,统一规划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二)职业资格登记

  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登记后方可以土地登记代理人名义,按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

  1、办理登记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2)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土地登记代理人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2、土地登记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注销登记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脱离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岗位连续 2 年以上(含 2 年)。

  (3)同时在两个以上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执行代理业务。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规定。

  (6)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办理再次登记手续。变更 职业机构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再次登记,还需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的证明。登记管理机构及登 记初审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登记、使用及有关情况等。

  题目: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执业人员的条件,应当由()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办理工商登记。

  A.工商管理部门 B.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C.地方政府 D.税务管理部门

  答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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