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知识点: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缴纳土地使用税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04
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知识点: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