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知识点(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14
中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知识点(4)
调查结果的记载
调查结果通过地籍调查表记载。地籍调查表分三部分:表格、宗地草图、记事和意见。前两部份中的相关内容必须吻合,如宗地四至、界址点号、界址间距等,做到图表一致。
地籍调查表主要内容
表格填写要求
(1) 表格应在现场记录填写,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
(2) 填写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只能划改。同一项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划改处应加盖划改人印章。对土地使用者名称、法人代表或户主(代理人)、界址点号、界址间距、界址线类别、界址线位置、指界人签章等,还须在备注或调查记事、勘丈记事栏中说明。
(3) 表格应每宗地填写一份。项目栏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加页续填。
(4) 调查结果与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不一致时,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在权属调查记事栏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