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辅导资料:测量成果资料的变更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5
中测量成果资料的变更
变更地籍测量的成果资料的变更有:宗地面积变更、地籍图及宗地图变更、界址点坐标册变更、面积汇总表及统计表变更等。
一、宗地面积变更
变更地籍测量宗地面积变更应在充分利用原成果资料的基础上,采取高精度代替低精度的原则,即用精度较高的面积值取代精度低的面积值。属原面积计算有误的,在确认重新量算的面积值正确后,须以新面积值取代原面积值。
宗地面积变更应分三种情况:变更前后均为解析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如原界址点坐标满足精度要求,利用原界址点坐标计算宗地面积;变更前采用图解法量算面积,变更后采用解析法量算面积的,应利用解析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取代原宗地面积;变更前后均采用图解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对宗地形状未变或宗地合并的,如两次面积量算差值满足规定限差要求,仍以原面积数据为准,如两次面积差值超限,则应查明原因,取正确值。
对宗地分割的宗地面积变更,如变更后宗地面积之和与原宗地面积的差值满足规定限差要求,将差值按分割宗地面积比例配赋到变更后的宗地面积,如差值超限,则应查明原因,并取正确值。面积量算精度指标见表5-5。
表5-5面积量算精度指标
宗地面积(平方米)较差限差(平方米)
0 — 1002
100 — 5003
500 —10005
1000 — 20007
>2000﹤1/300(相对误差)
二、地籍图及宗地图变更
1. 地籍图变更
采用数字法测绘地籍图的变更,数字地籍图应随宗地变更而随时更改,但要保留历史上每一时期的数字地籍图现状。
采用模拟法测绘地籍图的变更,地籍铅笔原图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不得改动;地籍二底图应随宗地变更而随时更改,发生变更时,在二底图复制件(兰晒或复印)上用红色笔标明变更情况,存档备查。也可将一定时间内的变更内容标注在同一张二底图复制件上,一宗地变更两次或全图变更数量超过1/3时,应重新绘制二底图。根据变更勘丈成果或变更宗地草图修改二底图的有关内容,去掉废弃的点位、线条和注记,画上变更后的地籍要素。为保证地籍图的现势性,当一幅图内或一个街坊宗地变更面积超过1/2时,应对该图幅或街坊进行基本地籍图的更新测量,重新测绘地籍铅笔原图。
2.宗地图变更
宗地图是土地证书的附图,变更地籍测量时,无论变更宗地界址是否发生变化,都应依据变更后的地籍图或宗地草图,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有关规定重新绘制宗地图。原宗地图不得划改,应加盖“变更”字样印章保存。
三、其他资料变更
1. 界址点坐标册变更
对界址点坐标册中已废弃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用红色笔划掉,在相应位置加盖“变更”字样印章;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的界址点,将原界址点坐标用红色笔划掉,并在其上方标注新测数据;新增加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加在坐标册中;当界址点坐标册变化较大时,应重新编制界址点坐标册。
2. 面积汇总表及统计表变更
在以街道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内,划掉发生变更的宗地面积数,并加盖“变更”字样印章,将新增加的宗地面积加在表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视一定时间段,依据变更后的街道“宗地面积汇总表”,变更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3. 相邻宗地变更
由于变化宗地地籍要素的变更引起相邻宗地地籍要素变化的,相邻宗地需进行相应变更。如果宗地的变更只引起相邻宗地四至变化,而相邻宗地其它地籍要素未变的,相邻宗地四至状况可暂不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