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

导航

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辅导资料:土地登记的申请审查和收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15

  土地登记的申请审查和收件

  审查的内容主要是:

  (一)对法人资格的审查

  对申请土地登记的法人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法人资格证明。按照法人组织的不同类型可以分别按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登记或依法成立的法律规定进行分别审查。

  1.对企业法人的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管

  理条例》规定,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社会团体法人的审查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的社会团体,分别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题目:土地登记申请人是土地权利人或者土地权利变动的当事人,包括:( )

  A 自然人

  B 法人

  C其他组织

  D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 (ABC)

  (二)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审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是法人组织开具的证明。1)必须有法人组织公章;2)单位名称是全称且与公章名称一致;3)开具证明时间,应在法定代表人任期之内,不能由已过期的任命书代替。

  (三)对户主的资格审查

  户主必须是户口簿上登记的合法户主,户主变更与户口簿不一致的或农村无户口簿的土地使用者,应由基层组织开具证明。

  (四)对代理人代理手续的审查

  代理土地登记申请的,主要审查代理委托书或指定委托书。

  (五)对土地权源证件的审查

  (六)审查申请登记的宗地是否在本登记区内

  (七)对其他问题的审查

  收件

  (一)土地登记收件单的填写与收件整理

  1.收件编号 (收件单右上方编号)

  2.土地登记收件单上的序号

  3.收件单上的页数

  4.土地登记收件单备注栏

  5.交件人姓名

  6.日期

  收件人、交件人填写的收交件日期应一致

  收件整理是指对收取的文件资料 整理装袋的过程。整理的方法应随收随整。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