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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地籍调查考点:界址点号的变更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08

  界址点号的变更

  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宗地界址点号不变。因行政界线区划变化引起界址点号变更,应取消原宗地界址点号,按新地籍街坊界址点编号原则,编界址点号,并在原宗地界址点编号上加盖“变更”字样印章。

  因界址发生变化,需要新增界址点的,新增界址点按宗地所在街坊界址点编号原则编号,其它界址点编号不变。因界址发生变化,需要废除的界址点,取消废除界址点号,永不再用,并在原宗地界址点编号上加盖“变更”字样印章。

  新增宗地界址点号的变更应分两种情况:若新增宗地划归原街道、街坊内,新增界址点按原街坊编号原则编号;若新增宗地属新增街道、街坊,其界址点号须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规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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