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无实习便无法取得毕业证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19
中【背景资料】
2016年4月28日,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向当地媒体反映,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必须到与校方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实习,否则无法取得毕业证。学生表示这样时间太长,很不合理。目前学校表示听取学生意见,寻求解决方案。
【标准表述】
实习成绩与毕业证挂钩,违反了学籍管理制度。根据《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完成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该校将实习成绩与毕业证挂钩,违反了学籍管理制度,打乱了学生的实习、学习、找工作计划,侵犯了学生的选择权自主权。
实习是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岗位知识、培养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但近年来在用工荒的大背景下,出现了大批由学校带队参加“顶岗实习”的中专或职业学校的学生。在此过程中,学校可从中获利,受利益驱动,拿毕业证相要挟,这种弃学业、重实习的做法,是教育方式的本末倒置。
建立在校企合作基础上的定点实习,主要问题在于教学计划的安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关键在于校企合作、定点实习是否一切以学生利益为重。
一方面,学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被大量“征用”,背离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良好初衷和实习目的,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另一方面,学校利用教育管理者的强势地位,把学生当做廉价且听话的劳动力,超期实习、工作时间超标、高强度的重复性劳动、精神压力大等,让学生还未走上社会便已疲累不堪。
【具体措施】
第一,相关管理部门尽快彻底清查职校勾结企业牟利、侵害学生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职业教育机构须检讨自身发展中的观念误区和牟利冲动,特别是要尽快补上“尊严教育”这一堂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