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9年审计师考试报名考务通知
来源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5-22
中关于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高级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或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要求,本考试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上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各地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名地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农垦系统的报考人员选择农垦,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地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中级每人每科60元,高级每人每科70元。
三、考场设置
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参考大纲
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公布,网址2019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其他事宜
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可以申请对缺考、违纪等成绩标识错误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工作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也不再检查评分标准。复核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应试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复核申请程序为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应试人员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包含应试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申请复核考试科目、原成绩、申请复核理由。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复核申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申请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在收到复核申请结果后,通知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把复核结果反馈给应试人员。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9年5月27日-6月5日 |
网上报名 | |||
2019年5月31日-6月6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9年5月31日-6月10日 |
网上缴费 | |||
2019年10月8日-10月1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
领取收据 | |||
考 试 时 间 |
2019年10月13日 |
初、中级 |
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 |
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
2019年12月13日前 |
通过报名网站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查询考试成绩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