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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考试《法律》高频考点:公司法概述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1-06

  【知识点】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或发起人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份公司: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公司设立方式与设立程序

  1.设立方式:发起方式和募集方式

  (1)发起设立:股东或发起人应当一次认购发行的全部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出资

  (2)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及认股人必须一次缴清出资,不能分期缴付出资。

  【注意】有限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例题·多选题】 A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实物

  B.现金

  C.知识产权

  D.劳务

  E.商誉

  【答案】ABC

  【解析】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标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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