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

导航

2018年中级审计师《法律》章节复习资料:第四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22

  第三节 预算法

  一、预算法的基本原则

  1.预算是国家的一项财政收支基本计划,是国家权力机关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财政收支计划。

  2.预算法是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预算关系是国家预算收支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预算法》规定了预算管理的原则:

  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原则、收支平衡原则、分税制原则。

  关注:

  宪法规定,我国设置五级政府。因此,《预算法》规定,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不作为一级预算。

  报考推荐2018年审计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 2018年审计师考试时间 | 报名条件

  2017年审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查询入口 | 合格标准

  考后首发2017年初中级审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 历年初中级审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备考重点2018年初、中审计师考试大纲汇总(各科目)

  2018年初级审计师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 中级审计师考试题库

  点击加入初中级审计师考试交流QQ群:291309806,最新备考资料免费下载,掌上手机题库体验,更有专业老师为你解答。

手机QQ扫码 一键加群

初中级审计师考试交流QQ群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