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第一章第二节讲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12
中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二节 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一、 法律关系的概念
由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是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在一个法律关系中最少要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否则就无关系而言。
1.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有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2.就公民而言,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指法律关系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资格。未达到成人年龄的人和精神病患者都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他们的权利请求和义务承担要由其监护人来代为行使或承担。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
1.物,即可为人们所控制和利用的一切物质财富。
2.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如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发现权和合理化建议等科技成果权。
3.行为或劳务,如选举中的选民选举活动、客运中的运送旅客的行为、雇用合同中雇工的劳动行为等。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权利----指法律赋予人们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的享有者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义务----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履行的某种行为,表现为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
三、法律事实
(一)事件
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如时间的流失、地震、海啸、战争等。
(二)行为
行为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1.按其意识形式可以分为积极行为(作为)和消极行为(不作为)。
订立合同的行为就是积极行为,它使合同法律关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
2.按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可以将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合法行为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很普遍的,如依法订立合同、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等。
违法行为是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行为,如遗弃亲子的行为、欠债不还的行为。
【例题1·单选题】(2008年试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而不属于行为的是:
A.签订合同
B.地震
C.立遗嘱
D.结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B项属于法律事实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一、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为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广义上理解,作为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是法律行为。
狭义上理解,法律行为是指民法学上的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
本节所述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例题2·单选题】(2009年试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C.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D.公司之间依法订立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如签订合同、订立遗嘱等。
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只有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才为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意思表示----指行为人把进行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实施某一民事行为,必须将该意思表示出来。
3.民事法律行为应是合法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必须具有预见其行为性质和后果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项民事活动,必须以行为人具有实施该项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要件。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其意思的表示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自愿,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强迫行为人实施或不实施某一民事行为;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须是真实的,即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外在的意思表示一致。
3.标的合法
标的是行为作用的对象。标的合法是指标的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4.标的须可能和确定
(1)标的可能,是指民事行为的标的可能实现。
民事行为的标的不可能实现称为标的不能。
(2)标的确定,是指民事行为的标的自始确定或能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