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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企业财务审计》章节重点:应付款项审计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04

  应付款项审计

  应付款项是为了查明债务入账的完整性,审查有无隐匿负债或利用应付款项隐匿利润的情况。

  一、运用分析方法检查应付款项期末余额

  1.将本期各主要应付款项账户与上年比较,分析其波动原因。

  2.将本期外购商品、材料物资或劳务的有关成本费用账户金额与上年比较,判断应付款项增减变动的合理性。

  3.对应付款项占采购金额的比率、应付款项占当年流动负债的比率,进行对比分析,评价应付款项整体合理性。经过比较发现应付款项期末余额变动的不合理,应在其他环节加强审核。

  4.检查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分析原因,判断被审计单位偿债能力,特别注意是否利用应付款项隐匿收入。

  二、抽查应付款项明细账

  为了进一步查明应付款项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可运用抽样方法进行核实。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审查总体所有项目:

  1.应付款项账户数较少。

  2.抽样结果表明误差很大,无法接受总体。

  3.应付款项明细账余额加总与总账余额不符,或者发现有其他重大错误。

  重点审查:

  抽样审查有困难时,可以把以下的应付款项明细账作为重点进行审查:

  1.应付款项明细账贷方发生数额较大或账面余额累计数较大的账户。

  2.应付款项明细账余额长期未能结清的账户;积欠已久而突然全部结清的账户。

  3.同一账户应付已付业务发生频繁的账户。

  4.应付款项明细账未标明欠款单位或欠款单位不明确的账户。

  5.应付款项明细账账面余额很小,而又长期没有变动的账户。

  6.无月结单可供核对的账户。

  7.具有特殊交易的账户。

  8.提供资产担保的账户。

  9.关联单位的账户。

  三、向债权人函证应付款项数额

  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卖方对账单齐备,一般可不必函证。

  函证条件:如果付款内部控制有缺陷,又无卖方对账单可供审核,

  函证对象:则应对应付款项金额较大、欠账时间较长,核对时发现账证不符、余额为零、往来频繁、变动很大的账户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账户,例如与被审计单位正常业务无关的异常项目等。

  四、调节应付款项

  如果企业未进行调节,审计人员应执行这一程序,亲自进行调节。

  被审计单位应每月从各供应商处取得对账单,与应付款项各明细账调节。调节供应商对账单时,常见的差异是供应商已经入账并发出的货物,但企业没有收到,也没有入账。审计人员应将这些在途货物单独列表反映(正常情况),不得同那些已验收入库而为了低估负债未作记录的货物相混淆(非正常)。

  五、查找未列报或未入账的应付款项

  审计人员必须执行这一程序,因为应付款项审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企业低估负债。

  1.审查决算日以后货币资金支出的主要凭证。审查决算日之后数周内的支出业务,目的在于查明会计期间结束后的支出业务,是否确实为了偿付决算日的负债,某项支出业务是否为付清当期货款。

  2.追踪决算日后若干天的购货发票,关注购货发票的日期,审查相应的收货记录,查明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有无推后截止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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