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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基础习题(1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10

  论述题

  1.试述汉朝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2.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3.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及意义

  4.试述明朝初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5.试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

  参考答案:

  1.约法省禁是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刑并用是汉武帝以后的立法指导思想。顺天行刑,是指判处死刑者一般要在霜降以后执行。理论分析较好者。

  2.1912年3月11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公布。主要内容: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规定中华民国领上的范围。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则。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是,试图从各个方面限制和防范袁世凯的复辟,巩固辛亥革命的成果。其中包括:第一,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防总统之独裁”;其二,进一步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加强国会对总统的监督;其三,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以防袁世凯随意撕毁约法。(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文献,其主流是好的,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有局限性,其旨在约束******力量,却又拱手交出政权,没有涉及土地问题,没有充分地发动群众,因而最终被袁世凯所背弃。

  4.(1)刑乱国用重典。

  (2)法贵简严。

  (3)礼法结合,明刑弼教。

  (要求答出以上要点,并分别展开论述)

  5.(1)为边区司法诉讼审判制度的重要补充。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以后的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2)调解 的方式有:民间.群众团体.政府.司法调解等。

  (3)调解的原则主要有:自愿原则.须按法律并照顾当地习惯.并非诉讼必经程序。

  (4)调解的范围:民事纠纷及一般民间轻微刑事案件。

  (5)调解的处理方式: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

  (6)调解书与判决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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