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提分练习题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18
中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5题:
茂发、大阳、日盛公司三家发起人决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以塑料制品生产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大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1.关于各发起人的出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茂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经验资机构验资,作价2000万元,则其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B.大阳公司认购出资500万元,但因种种原因该出资未到位,大阳公司不具有股东资格
C.日盛公司必须出资1000万元方能符合法律的规定
D.大兴公司成立后,发现茂发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价额较之前作价低100万元,茂发公司应补足差额,其他两家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对于该次募集股份行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次发行股份应当聘请保荐人
B.若发起人认购40%的股份,则此次股票的发行应当采用承销团来承销
C.如果股份未能如期募足,公司经过证监会批准后可以延期募集
D.如果股份募集成功,公司共有100位股东,那么有50位以上的股东出席,该次创立大会就可以成功召开
3.公司成立后,发现有下列情形,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茂发公司为了公司的筹办而花费的宴请费用,应当由大兴公司承担
B.大阳公司未到位的500万元出资,应当由大阳公司补足,茂发和日盛公司承担连带补缴责任
C.日盛公司因为判断失误,向平谷公司购买了大兴公司设立不需要的办公设施,现平谷公司要求偿债,该债务应当由日盛公司承担
D.由于大阳公司的出资并未到位,所以大阳公司不能分取红利
4.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及出具证明后,发起人主持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进行的下列活动正确的是:( )
A.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B.由于良好的商业机会转瞬即逝,创立大会代表公司同延庆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将使公司获利1000万元
C.创立大会选举德高望重的茂发公司的总经理张大山为董事长
D.如果大兴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塑料袋,由于国家规定2008年6月1日起限制使用塑料袋,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定
5.公司成立后,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B.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临时提案权
C.出席会议的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至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D.股东大会如增选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正确答案:1.ACD 2.AB 3.ABD 4.AD 5.AC
解题思路:
:1.《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所以A选项正确股东认购股份即获得股东资格,如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实须承担补缴责任故B选项错误《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位发起人须认购至少2500万元的资本方可,故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2.《证券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第11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故A选项正确《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故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90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故C选项错误《公司法》第91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故D选项说法错误。
3.大兴公司已经成立,A选项的情形属于设立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故A正确《公司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正确《公司法》第9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成功设立故该债务应当由公司来承担,而日盛有错误,其承担责任的对象是公司故C错误《公司法》第16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该案件中并未有章程的特别规定,故D正确。
4.《公司法》第91条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②通过公司章程;③选举董事会成员;④选举监事会成员;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D选项中的情形属于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创立大会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定,所以D选项正确BC选项中的事务都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创立大会不可越权,故BC错误。
5.《公司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第3题中给出大兴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条件,所以A选项正确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所以B选项不正确该款同时规定,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法》并不强制实行累积投票制,而是由公司自己选择是否适用,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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