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05
中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一) 免责与不负责任(无责任)概念比较
1、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客观条件,可被部分或全部免除法律责任。——存在被免除
2、不负责任(无责任)虽然违法者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并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故没有法律责任。——自始不存在
(二)免责的条件和方式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补救免责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
6.自助免责
7.人道主义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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