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价值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06
中(一)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1.法律规范为立法者的价值判断;
2.依据法律规范作出的法律决定属于价值判断。
(二)自由
1.从哲学上而言,自由是指在没有外在强制的情况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能力。
2.从价值上而言,法律是自由的保障,法律本质上以自由为最高价值。
3.自由是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之一。良法应当是自由之法。
4.自由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法律必须承认、尊重、维护人的自由权利。
5.法无禁止即自由(公民);法无授权即禁止(政府)
6.法律限制自由正当性证成:(1)伤害原则;(2)冒犯原则;(3)家长主义(父爱)原则。
(三)正义
1.正义的核心是平等。
2.正义首先指的是平等对待,即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其次,正义要求对弱者予以保护。
3.正义可以分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1)实体公正主要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实体法的正确适用;
(2)程序公正指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地对待。
(3)程序公正并不必然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
(四)秩序
1.法的根本而首要的任务就是确保统治秩序的建立。
2.任何时代的社会,人们都期望行为安全与行为的相互调适,这就要求通过法律确立惯常的行为模式,在这个意义上,法律、规则、秩序可以成为同义词。
3.秩序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
4.规则是形成秩序的前提。
(五)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
1.价值位阶:案例中出现了价值的排序即为此原则的运用。
2.个案平衡: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保护弱者。
3.比例原则:限制自由裁量,为了达到某一较高目的而牺牲较小利益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6月开通)
【热门推荐】司法部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分数线|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成绩查询时间_系统入口_资格授予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专题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
【小编推荐】 司法部网站: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址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库正式上线啦!
2017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