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考点精粹:行政处罚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20
中第七章 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法定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依法给与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一事不再罚: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与两次以上的处罚。
3、警告: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谴责和告诫。
4、罚款:指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要求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行为。
5、责令停产停业:限制违法行为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形式。
6、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形式。
7、行政处罚的特征:① 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②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③ 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处罚违法。
8、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刑罚是国家审判机关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适用的法律制裁方法。区别是:① 行为的性质不同;② 作出处罚的主体不同;③ 适用的对象不同;④ 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⑤ 制裁的方式不同。
9、行政处罚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权利保障原则。
10、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1、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和内容:适用条件——案情简单,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处罚程度较轻(即只有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才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12、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
适用条件:处罚案件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②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行政处罚,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提出听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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