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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强化题及答案1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28

  第1题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决定责令被许可人停止营业接受检查

  B.行政机关发现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C.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D.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不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正确答案】:CD 《行政许可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故A项不选。而B项根据第68条的规定,应为责令”立即改正“,因此B项不选。

  第2题 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单位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体

  C.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不另成立妨害公务罪

  D.运输毒品罪仅限于在境内运输毒品,而不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B项正确。C项属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加重情节,不另成立妨害公务罪。D项涉及走私行为和运输行为的区分问题,走私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论处。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所以D项正确。

  第3题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正确答案】:AD 【考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选项A申因抗诉引发第二审,应”-3开庭审理。选项D系“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也应当开庭审理。正确答案是AD。

  第4题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包庇罪?(  )

  A.甲帮助****罪犯毁灭证据

  B.乙(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C.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

  D.丁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

  【正确答案】:CD 【考点】包庇罪:窝藏罪

  【详解】包庇罪的“作假证明”限于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分子作假证明;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伪造证据。可以是在任何诉讼案件中伪造任何证据,包括伪造假证明。对于帮助当事人毁灭罪证、湮灭罪迹的行为。应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论处,不再以包庇罪论处。因而A中甲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所以A是错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B选项中的乙作为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而非包庇罪。因而B是错误的。C选项中丙明知恐怖组织实施了杀人、放火的犯罪行为仍然作假证明,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该罪,因而C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62条规定,D中丁作为歌舞厅的老板,属于文化娱乐业的人员,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构成窝藏、包庇罪。D项正确。所以答案是CD。

  第5题 关于检察院侦查监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发现侦查人员杨某和耿某以欺骗的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立即提出纠正意见,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除杨某和耿某以外的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

  B.发现侦查人员伍某等人以引诱的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只能要求侦查机关重新取证,不能自行取证

  C.发现侦查人员邵某有刑讯逼供行为,且导致犯罪嫌疑人重伤,应当立案侦查

  D.甲县检察院可派员参加甲县公安局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无权参与甲县公安局的其他侦查活动

  【正确答案】:AC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据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该规则第38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邵莱的刑讯逼供行为已构成犯罪,且刑讯逼供罪属于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管辖范围,当然应当立案侦查。据此,C选项正确。该规则第38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纠正。据此,D选项错误。

  第6题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珐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以下说法中对于“参照”理解正确的有?(  )

  A.参照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规章进行斟酌和鉴别后,对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予以适用,对于不符合的,人民法院有灵活处理的余地,可以不予适用

  B.参照不是无条件的适用,而是有条件的适用

  C.参照规章实际上赋予了人民法院对规章的审查权

  D.对于严重违法的规章,人民法院不仅可以不予适用,而且有权予以撤销

  【正确答案】:ABC 参照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规章进行参酌和鉴定后,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予以适用,参照规章进行审理,并将规章作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原则精神的规章,人民法院有灵活处理的余地,可以不予适用。参照不是无条件的适用,是有条件的适用。因此,ABC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7题 杨某为某县卫生局的一名处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下列说法不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的是:(  )

  A.杨某对处分不服,可自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某县人事局提出申诉

  B.杨某对处分不服申请复核时,复核期间应暂停对杨某的处分

  C.杨某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享受年终奖金

  D.处分解除后,杨某的原级别即自行恢复

  【正确答案】:BCD 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第1款第1项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是县卫生局同级的县人事局,故A选项正确。根据该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B选项错误。根据该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公务顶在受降级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公务员法》并没有排除受降级处分公务员的“享受年终奖金”的权利,C选项错误。根据该法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降级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第8题 辛某家欲建新房,某日与其表弟刘某上山采石。为了省时省力,两人见山下无人,就将一块巨石推向山下。同村何某家的小孩正在山脚下的草丛中乘凉,被滚下的巨石砸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本案属于意外事件,辛某与刘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B.辛某与刘某不成立共同犯罪,应当对二人分别处理

  C.辛某属于主犯,刘某属于从犯

  D.辛某与刘某的行为属于简单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CD 辛某与刘某属于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B项说法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第9题 某县计生委根据省计生委发布的《关于收取计划生育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村民杨某收取超生费10000元,杨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省计生委的通知与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则县政府应当如何处理?(  )

  A.县政府应该对省计生委的通知不予理睬,直接根据行政法规作出复议决定

  B.县政府应该中止对收取超生费行为的审查,并在30日内对省计生委的通知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C.县政府应该中止对收取超生费行为的审查,并在7日内转送省政府对省计生委的通知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D.县政府应该中止对收取超生费行为的审查,并在7日内转送省计生委对其发布的通知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正确答案】:CD 依《行政复议法》第27条规定,省计生委的通知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表明该通知存在违法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此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故A项错误,但县政府无权审查省计生委的通知,故B项错误;而省政府和省计生委都有权对该通知进行审查、解释并作出处理,故CD项正确。

  第10题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D 【考点】共同犯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罪数

  【详解】根据《刑法》第186条的规定,在本案中,甲、乙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相互通谋,公然违法发放贷款,且放贷数额巨大,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共同犯罪。C正确。另外,甲、乙向丙索要贿赂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刑法》第385条规定的受贿罪。综上,对甲、乙应该以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实行数罪并罚。D正确。关于共同受贿的犯罪数额,学界存在分赃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之争。分赃数额说认为,各共同犯罪人只对自己实际分得的赃款、赃物的数额承担刑事责任;犯罪总额说则认为以共同犯罪的总额作为确定各共犯的刑事责任的尺度。后者是通说。具体来讲,在共同受贿犯罪中,“个人受贿数额”指的是各共同犯罪人个人实施受贿行为涉及的犯罪总额。故本案中甲、乙的受贿数额都是15万。因此A错误。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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