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高分突破习题1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09
中1 某日,甲趁乙的丈夫不在家之际,在乙的住所内将其****。乙羞愧至极,便服毒自杀。因其丈夫回家发现后及时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至痊愈之日,共花去医疗、交通费用,没上班工资损失等约5万元。之后,公安机关将甲捉拿归案。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人民检察院不能就此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乙可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本案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要求
C. 如果甲、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并给付,乙就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依《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2条的规定:“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本题中,对于乙的各种损失,人民检察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项当选。依该解释第148 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可知B项当选,C项不选。依该《解释》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可知,D项当选。故A、B、D项为正确答案。
2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叙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适用补充侦查
B.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C.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延
期审理后,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 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依《刑事诉讼法》第8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可知,审查批捕时的补充侦查已被取消,A项表述错误。依《高检规则》第38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可知,B项表述正确。依《高检规则》第457条第1款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可知C项表述正确。依《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6条的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据此可知,D项不正确。依题意,本题A、D项当选。
3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做法错误的有:
A. 某市人民检察院甲对何某涉嫌徇私枉法进行侦查时,何某利用朋友提供的“便利”顺利逃脱,甲依据案件紧急情况,应立即作出通缉的决定
B. 金百万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会计乙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公款33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乙有存款35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奔驰汽车一部和三室一厅住房一套,还发现乙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这些财物可作如下处理:扣押奔驰汽车一部、查封三室一厅住房一套、扣押军用子弹120 发,冻结存款350万元
C. 某市无业人员丙因涉嫌盗窃罪和抢劫罪由某市公安局提请某市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在侦查终结后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在被告知委托辩护人后,丙拒绝委托辩护人。开庭审理前,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为被告人丙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会见丙,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不得派员在场
D. 人民法院在审理丁走私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鉴于其又涉嫌另外三宗走私案,遂建议
人民法院延期审理,则在此阶段,检察院应当自行补充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依《高检规则》第268 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通缉。”可知,侦查人员自己不能决定通缉,A项错误。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扣押、冻结的款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具、非法持有的违禁品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以及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乙存款350万元中包括有其合法财产,不能全部冻结,所以B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审判阶段辩护人会见被告人无须批准自不存在法院在场之可能,所以C项正确。依《高检规则》第457条第1款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手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据此可知,D项正确。依题意,本题A、B项当选。
4 依据《刑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A.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既构成受贿罪又构成徇私枉法罪的
B. 国家工作人员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
C.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构成其他犯罪的
D.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 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司法工作人员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应成立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挪用公款进行 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故BC项当选。
5 关于辩护****利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辩护律师可以司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B.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C.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D.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l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故A项正确。
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故B项正确。
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故C项正确。
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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