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卷二《刑事诉讼》最新模拟题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19
中1.邹某系甲市税务局局长,同时也是所在省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于其同时涉嫌故意杀人罪与贪污罪而分别被该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如果两机关均决定对邹某适用拘留措施,应遵循以下哪些程序?( )
A.由该市公安机关书面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
B.由该市检察院报请省检察院,由省检察院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
C.由该市公安机关报请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书面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
D.由该市检察院直接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
正确答案:AB
解题思路:根据《高检规则》第79条的规定,担任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因现行犯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向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情形需要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拘留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请许可《公安部规定》第140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提请逮捕的,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2.王某被取保候审,则他不应有下列哪些行为?( )
A.要求证人丁某为他说好话
B.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C.未经批准到外省出差请假
D.接到传讯通知,向其所在单位请假以便出庭
正确答案:AC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被取保候审的人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A项属于干扰证人作证,C项属于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D则不为法律禁止
3.某市检察院在审查甲杀人案中,发现遗漏了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乙。对此检察院应该如何处理?( )
A.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乙提请批准逮捕
B.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乙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C.如果符合逮捕条件,可以直接决定逮捕乙
D.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可以直接将甲与乙一并提起公诉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法定程序《高检规则》第28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直接适用此法条,BD两选项表述正确但《高检规则》第1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因此,C选项正确但是,本题中是"遗漏了同案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故A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4.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哪些不适用取保候审?( )
A.甲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B.涉嫌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被拘留,需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
C.丙刑满释放后第二年又涉嫌重婚
D.丁是持刀抢劫的被告人
正确答案:A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51条从正面规定了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情形,该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缀(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时,《公安部规定》和《高检规则》还从反面规定了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高检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第54条规定:"对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已交纳保证金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根据这两条规定,正确选项应为AD但本题在出法上存在问题如果有考生同时选择选项C也不能说是不正确的因为《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选项C很明显是累犯(参见《刑法》第65条)不过,从近年司法考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范围来看,《公安部规定》没有被纳入考试范围
5.张某居住在A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 )
A.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B.未经A县检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C.在传讯的时间及时到案
D.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正确答案:AC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该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不论该取保候审决定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均由公安机关执行,故B项错误本题的另一个干扰项为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该项内容实际上是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的义务,考生不应将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义务与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的义务相互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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