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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速记考点:保障基金补偿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2-16

  保障基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

  对投资者因参与非法期货交易而遭受的保证金损失,保障基金不予补偿。

  对机构投资者以个人名义参与期货交易的,按照机构投资者补偿规则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

  动用保障基金对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进行补偿后,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取得相应的受偿权,可以依法参与期货公司清算。

  第二十四条

  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保障基金的使用、补偿、追偿等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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