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报名时间9月5日-12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02
中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2016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可知,2016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报名时间9月5日-12日
一、鉴定机构、发证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鉴定安排
(一)鉴定对象
1.安全生产领域中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包括首次报考人员和升级人员。
2.2015年鉴定未通过,有单科合格成绩,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
(二)时间安排
1.鉴定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9月5日—9月12日 |
网上报名(包括首次报名考生、升级报名考生和补考报名考生) |
9月14日截止 |
邮寄报名材料 |
10月9日-13日 |
查询审查结果,确认参加鉴定 |
10月20日开始 |
打印准考证 |
11月5日 |
鉴定 |
2.鉴定日时间安排:2016年11月5日
级别 |
鉴定时间 |
科目 |
三级 |
上午 |
9︰00—11︰00 |
理论知识 | 理论知识 | |
下午 |
13︰00—15︰30 |
专业能力 |
一、二级 |
上午 |
9︰00—11︰00 |
下午 |
13︰00—15︰30 |
专业能力 |
16︰30—17︰30 |
综合评审 |
(乌鲁木齐考点顺延30分钟)
(三)鉴定地点
2016 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全国鉴定点所在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大连、南京、福州、济南、郑州、广州、昆明、乌鲁木齐。考生在9月5日-9月12日登录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www.china-safety.org.cn)安全评价师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后,自行选择鉴定地点。鉴定详细地址见准考证。
(四)鉴定科目、答题方式、合格标准及题型
1. 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科目为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采取闭卷笔试方式鉴定,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取得60分及以上者此科目通过,全部科目通过者视为鉴定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未全部通过的考生在成绩保留期内可参加一次补考。
2.理论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能力科目为主观题,题型包括情景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综合应用题;综合评审科目为主观题,题型为命题写作。
3.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其理论知识科目视同通过。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四、报名流程及报名材料
报名全过程实行网上操作,网址为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www.china-safety.org.cn),具体报名程序及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
五、有关说明
(一)每个公民身份号码只能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一次注册,请对照身份证上的信息,确定填写的注册信息无误后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注册信息不能再进行更改。
(二)报名系统中的“级别计算器”可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计算出可申报级别及鉴定方式,考生可参考计算结果进行申报。
(三)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请认真细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打印表格、亲笔签署,自制表格无效。
(四)鉴定报名截止前,报名考生可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如涉及申报条件、职业等级修改则须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五)申报条件中的《学历证书》指国家承认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且《学历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学历相对应,《学位证书》无效。
(六)申报条件中的“安全工程类专业”包括安全工程专业、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矿山通风与安全专业、机电工程专业和工业工程专业,除此六个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均属“非安全工程类专业”,考生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毕业证上所学专业名称。
(七)报名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人员的鉴定资格;对已参加鉴定并通过者,将收回其《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八)相关问题可咨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010-84285160-602/605/612。
(九)报名材料请用快递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05,收件人请注明:鉴定报名,邮编:1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