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精华知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19
中知识点一、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
表现:使用权(利用权)、出租权、转让权和抵押权
(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其中,中央国家机关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