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

导航

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精华知识:破产终结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17

  破产终结

  破产程序的终结概述

  1.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1)发现有依照破产法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分享到

相关推荐